到 1975 年, 至少有几十个血型系统已被发现, 排除假父的能力已达到了 99. 5% , 单独一 个 HLA 血型系统就达 90% 以上。随着血型系统的不断被发现, 亲子鉴定从最初只能排除亲权 关系发展到可以认定亲子关系。血型一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仍是亲子鉴定的主要遗传标记。 世界第一例科学地进行亲子鉴定案例的发生地和时间已难以考证。美国法定法庭 ( legal courts) 是在 20 世纪 50 年代才承认血型检验这种技术的。1946 年, 在加利福尼亚州, 尽管血 型检验证明著名影星查理·卓别林 ( Charles Chaplin) 不可能是 Berry 小姐孩子的生父, 但是 法庭仍根据受孕时间和性交的可能性等判定卓别林必须付给孩子抚养费。 上海亲子鉴定知识:通过用遗传检验来建立亲子关系在美国立法上最先得到认可是在 1935 年的纽约。当时允 许 ABO 血型的检验结果进入法庭, 但要求检验人必须具博士学位, 而且曾在血库、血液学或 遗传学方面受过严格的训练。1937 年又承认了 MN 血型系统。直到 1952 年, 美国医学协会才 认可在法庭上用 ABO、MN 和 Rh 系统进行鉴定。HLA 系统在 1975 年之前没有被法庭所采用, 到 1982 年美国部分州开始接受 HLA 的检验结论, 并采用亲权似然比的量化指标来评价那些不 能排除生父的亲权关系的可能性。亲子鉴定从过去只能排除父权关系逐渐变成可以“认定”。
我国用血型进行亲子鉴定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1981 年, 上海市中心血站免疫遗传室 受司法部门的委托, 受理了一例强奸案的亲子鉴定。该案中受害人被奸污后生了一个孩子, 但 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 拒不承认。司法部门为了取得可靠的科学证据, 不得不求助于亲子鉴 定, 结果成功地认定了该罪犯嫌疑人。不久, 中山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又为一例怀疑医院换错 婴儿的案件进行了亲子鉴定, 证实婴儿并没有换错。这些案例的成功鉴定不仅被法院作为证据 采纳, 而且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自此之后, 国内陆续有单位开展了亲子鉴定。 1988 年, 赵桐茂主编和出版了《亲子鉴定》一书。这是到目前为止, 我国唯一的亲子鉴定 专著。其后主编的《人类血型遗传学》及以后不少法医学、法医血清学的有关著作中也介绍了 亲子鉴定内容, 这些著作推动了我国亲子鉴定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以红细胞血型、血清型、酶 型和白细胞抗原为主进行亲子鉴定在我国一直持续到 20 世纪末, 甚至少数单位目前仍采用。期 间也报道了不少有鉴定难度、罕见的案例, 为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想了解更多上海亲子鉴定知识就到www.shdnas.com |